我想我們都對馬特·埃伯弗斯(Matt Eberflus)採取了集體行動。是的,他不是一個好教練,是的,他(可能?!)不會再受芝加哥熊隊僱用了。但我們已經到了這樣的地步:他說的每一句話都因為各種錯誤的原因在推特上瘋傳,而且其中許多引言都很……正常?他是一個很容易生氣的人,當你最喜歡的球隊是 4-7 時,你很容易生氣。
[硬樞軸] 話雖這麼說,我們手上又多了一個愚蠢的 Eberflus 藉口。在熊隊第 12 週輸給明尼蘇達州的比賽中,埃伯弗斯向喬丹·艾迪生 (Jordan Addison) 挑戰了 70 碼長傳球。接球後,艾迪森看起來像是出界了,但裁判並沒有吹罰。熊隊挑戰了比賽並且本來會贏,除非他們聯盟不允許使用邊線攝影機(明顯顯示他出界的角度)來進行比賽中的挑戰? NFL 中非常正常的事情。
不過,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在於 Eberflus 對這個決定的解釋,說實話,你最好只是假設這是一個奇怪的答案,而不是因為一堆單字串在一起形成一個句子而讓你的血壓上升。但對每個人來說!
“首先,我拋出了挑戰旗,因為這是一場爆炸性的[比賽],”他說。 「它有 69 碼,我們的防守做得很好,阻止了他們射門。我對這部分非常滿意。但同樣,當它是爆炸物時,我們要確保我們想要投擲它再說一次,我理解邊線、攝影機,所有這些他們在重播協助、介入和工作方面做得很好,但我認為當你取得了那麼大的收穫時,總是有理由去挑戰。是15 碼,我想你也不會在意。
所以你挑戰它只是因為這是一場大戲?還不是因為你認為他絕對出界?我讀得對嗎?如果「只有」15碼,你會直接讓球,你確信被錯誤判罰的球,停住嗎?哎呀,夥計。哎呀。
我不介意挑戰該劇的決定,即使他們沒有絕對最佳的角度來審查它。事實上,他腦子裡顯然有一個任意數字對挑戰擁有最終決定權,這感覺極不符合 NFL 教練的運作方式。但誰知道呢,也許每個教練都是這樣。我說也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