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曼聯足球員瑞恩·吉格斯將於明年接受審判,被指控故意用頭撞前女友,並在他們的關係中控制她。
週五在曼徹斯特刑事法庭舉行的 15 分鐘聽證會上,確定了 1 月 24 日在同一法庭進行訴訟的日期。
據稱,47 歲的吉格斯去年 11 月 1 日在大曼徹斯特沃斯利的家中襲擊了 36 歲的凱特·格雷維爾,並對她造成了實際的身體傷害。
據稱,這位威爾斯老闆在2017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對她進行了控制和脅迫行為,即使用暴力、孤立、貶低、羞辱、騷擾、侮辱和虐待。
吉格斯還被指控在 11 月 1 日的同一事件中毆打格雷維爾女士的妹妹艾瑪·格雷維爾(Emma Greville)。
在法官曼徹斯特名譽記錄員、法官尼古拉斯·迪恩(Nicholas Dean QC)舉行的聽證會上,吉格斯沒有被要求提出正式抗辯,但他否認了所有指控,並在此前發表了一份聲明,表示他將「期待洗清自己的罪名」。
認罪和審判準備聽證會定於 7 月 23 日舉行,預計審判將持續三週。
法庭獲悉檢方提出了陪審團選擇問題,但迪恩法官表示,他傾向於同意吉格斯的辯護律師麗莎·羅伯茨(Lisa Roberts QC)的觀點,即“實際上,我們需要相信陪審員,本案與足球或對公眾的忠誠無關」。團隊」。
他補充說,這將由主審法官決定。
在談到審判日期時,迪恩法官表示:“顯然令人遺憾的是,審判日期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但在所有情況下,這是我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
吉格斯穿著藍色西裝,打著領帶,進入第六法庭的被告席後不久,他只確認了自己的名字。
他仍處於有條件保釋狀態,不得聯繫凱特或艾瑪·格雷維爾,或前往他們所在的任何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