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推翻曼城兩年歐冠禁賽令

體育仲裁法庭解除了曼城兩個賽季的歐洲禁賽令。

歐足總俱樂部財務控制機構(CFCB)於二月對曼城進行了製裁,稱其違反了財務公平競賽(FFP)和俱樂部許可規定。

CFCB表示,曼城在其帳戶和2012年至2016年期間向歐足總提交的收支平衡資訊中誇大了贊助收入,並且未能配合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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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城立即表示打算上訴,CAS現已批准他們參加下賽季的歐冠聯賽,並將3000萬歐元的罰款減少至1000萬歐元(略低於900萬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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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丁·齊格勒 (@martynziegler)2020 年 7 月 13 日

曼城發表聲明,對裁決的「影響」表示歡迎。

聲明中寫道:「雖然曼城及其法律顧問尚未審查體育仲裁法院(CAS)的完整裁決,但俱樂部對今天的裁決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對俱樂部立場和證據的驗證。它能夠呈現。

“俱樂部希望感謝小組成員的勤奮和他們執行的正當程序。”

CAS 發現曼城並未將股權融資偽裝成贊助,但確實表示他們未能配合 CFCB 的調查。

曼城對兩年禁令的上訴已於上個月聽取,俱樂部將認為結果證明了他們自一開始的立場是正確的。

CAS 發現,大多數涉嫌違規行為要不是不成立,就是超過時效。

CAS 認為維持歐洲競賽禁令“不合適”,因為將所有者資金偽裝成贊助的指控(未經證實)比缺乏合作的指控更為嚴重。

曼城被發現違反了歐足聯俱樂部許可和FFP法規第56條,其中規定被許可人(俱樂部)必須「與許可人(歐足總)和歐足聯俱樂部財務控制機構就其請求和詢問進行合作” 。

突發新聞:體育仲裁法庭解除了曼城兩年的歐洲禁賽令,罰款減少至 1000 萬歐元pic.twitter.com/5jdT5RDKrr

— B/R 足球 (@brfootball)2020 年 7 月 13 日


歐足總表示,儘管做出了這一決定,但其本身和歐洲俱樂部協會「仍然致力於」FFP原則,該原則旨在確保俱樂部只花他們賺到的錢。

歐足總發表聲明稱:「歐足總注意到體育仲裁法院做出的決定,該決定減輕了歐足總獨立俱樂部財務控制機構對曼城實施的製裁,該機構涉嫌違反歐足聯俱樂部許可和財務公平競賽規定。

「歐足總指出,CAS 小組發現,沒有足夠確鑿的證據來支持 CFCB 在該具體案件中的所有結論,並且由於歐足總法規中預見的五年期限,許多涉嫌的違規行為都已超過時效。

「在過去的幾年裡,財務公平競賽在保護俱樂部和幫助他們實現財務可持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歐足總和歐洲俱樂部協會仍然致力於遵守其原則。

“歐足總不會對此事發表進一步評論。”

CAS 週一表示,最終裁決及理由將在幾天內公佈。

針對曼城的指控——俱樂部誇大了贊助收入——首先出現在德國雜誌《明鏡周刊》。

俱樂部立即強烈否認了這一說法,但 CFCB 調查室於去年 3 月立案。

曼城最初向 CAS 發出呼籲,要求停止調查,但去年 11 月被裁定不予受理,因為當時尚不清楚調查結論。

這項決定意味著,只要阿森納不贏得足總杯,第五名將不再有可能成為下個賽季的歐冠席位,而歐羅巴聯賽的名額將降至第七名。

曼城推翻禁令的一個重要的另一面是,在周末切爾西和萊斯特城失利後,第四名的爭奪現在變得更加緊張和戲劇性。

— 馬克‧奧格登 (@MarkOgden_)2020 年 7 月 13 日